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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三十主日(甲年)(2023/10/29) - 是天主先爱了我们

(出22:20-26; 得前1:5-10; 玛22:34-40)

 

今日的福音很短,有人问耶稣最大的诫命是什么,耶稣以简洁且清晰的方式回答道:你应全心、全意、全力爱上主,这是第一条诫命;第二条也很重要,你应爱近人如你自己。我相信任何基督徒都知道这两条诫命,它们是所有诫命的总结,爱主爱人。没人可以争论,就是这么简单。特别对于我们听告解的神父而言,不少人都觉得因为不够爱天主而愧疚,也有很多人觉得不够爱近人。当然,我们也可能是这样。我一直在反省这两条诫命,爱与做一个善人或做善事是不同的。也许诫命是敬畏和服从天主,履行你们的信仰责任,我可以服从天主,我也可以敬畏祂,但这是爱吗?我在之前也谈论过这一点,做善事、服从、敬畏和爱的区别是什么呢?它们有什么区别呢?对我来说是非常清晰的,即不能强迫人去爱。可以服从,比如我要服从警察,我要服从政府,我也要服从天主。祂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,我可以服从和敬畏祂。但爱是不同的,我所理解的爱只能来自于自由意志,爱是由心而发的,不能强加于人,而这正是耶稣希望得到的。


爱天主不是服从天主而已,你们或许会说,而且你们可能是对的,即服从则是表达对天主、父母及我们关心之人的爱。你们怎么能说爱天主而又不服从祂呢?有道理,服从是一个爱天主的适当方式,但只有服从没有爱也是可能的。耶稣想要我们的爱,为什么呢?对我而言只有一个解释,即这条诫命也是一份礼物,耶稣只向我们要求已经赐予给我们的东西。特别在新约的圣若望福音中记载道:不是我们爱天主,而是祂先爱了我们。说的太好了,简单又清晰。什么是爱?不是我们爱了天主,不是我们接受一条去爱天主的诫命,而是祂先爱了我们。圣保禄也在致罗马人书中写道:天主的爱借着圣神已经倾注在我们心中,已经赐给了我们。我不知道如果我们没有先被爱的话,有没有人可以真的爱天主,先不说爱不爱近人,如果不是我们先接受了恩赐的话。我坚持认为你们可以是诚实、举止得体和服从的,但你们不一定爱,因为爱不能是强加于人的。爱是自由的,爱只能来自于自由意志,发自内心的,在爱内有喜乐。你们爱的时候不会有压力,这超越了责任和诫命。所以,“这是爱的诫命”是矛盾的,因为不能要求人去爱,爱只能是自由的给与,爱的回应也是自由的。爱不是一个责任和要求,天主绝对可以强迫我做任何事,但祂不能强迫我去爱,我只能爱发自内心想爱的人。我们有时不知道为什么想要爱某人,而不是爱另一个人,我们不知道。


爱是自由之子,不是诫命之子,天主希望我们自由的爱祂。天主教教理说我们要爱天主,因为祂创造了我们,因为祂赐予了我们很多东西,因为祂拯救了我们,所以我们一定要爱祂。抱歉,我不认为是这样,我不相信这些是强迫我要爱天主的理由,我只能在心里经验了天主的爱之后才能爱祂。今日福音是自相矛盾的,爱主爱人的诫命是不可能遵守的诫命,真的不可能和自相矛盾。但好消息是爱存在于我们现实生活中,至少在我的生活中,我不能否认对天主的爱的经验,不只是以前,还有现在的每一刻。我心怀敬畏和惊叹的说天主爱我,我也很惊讶的看到爱从我的心中流出,温和地在自由中流露出对天主的爱,也在我的有限之中去爱近人,同时混合着自私的爱、恐惧和限度。我的爱不是纯正的爱,不是无限的爱,不是永恒的爱,而是卑微的爱。但我也能看到圣神在慢慢地改变我的心,锁链被折断,限度被粉碎,心结被打开。我所认为不可能的却成为了现实,因为圣神的承诺和天主的爱。朋友们,今日福音是一个诫命,更是一个承诺,你们可以去爱,因为你们先被爱了。记住圣若望说的不是你们爱了天主,而是天主先爱了你们!愿主降福你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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