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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活期第六主日(甲年)(2023/5/14) – 愛的誡命真的是一條「誡命」嗎?

(宗8:5-8,14-17; 伯前 3:15-18; 若 14:15-21)

 

今天的福音是關於兩個息息相關的事物,即愛和聖神。我們清楚的知道耶穌給了我們一個新誡命,即你們要彼此相愛,正如我愛了你們一樣。這便是愛的誡命,我們聽過無數次了,我們知道應該愛天主愛人。我故意提到了“應該”一詞,我們應該這樣做,我們被要求如是做,這是我們的義務。每次當我們聽到“愛”這個字時,我們或許會有重擔、義務和責任的感覺,作為基督徒,我們需要做很多事情。如果生活不那麼難以負荷和困難的話,在完成了工作、生活和關係中的義務之外,我們還被要求去愛。有人說一個好領袖、事業、意識形態和計畫應該給與人們兩個東西,即愛某人/物和恨某人/物。這解釋了為什麼希特勒和納粹會成功,希特勒給了德國人所愛的東西,即一個完美的德國民族的構想,他讓他們去愛德國人,但這不夠;他也讓人們去恨虛弱的人和猶太人,讓人們去恨某人是一種巨大的解放。但耶穌不是希特勒,祂不是一個很好的政治家,也許祂也不是一位好領袖,祂不想獲得成功,祂讓我們去愛,但祂沒有讓我們去恨某人或某事。祂的門徒們很難接受祂的話,問題是我們視這個道德誡命為另一個義務。

當我還是一個學生的時候,每個科目都其不同的要求,也許5個章節是考試內容。老師,我們可以只考3章半或4章的內容嗎?不行,你們必須要考5章的內容,你們還需要寫一個讀後感。天啊,太多事要做了。另一方面,有些科目的老師不想令我們太難過,只要求我們讀一部分且寫一些感想就好了。哇,多麼大的釋放啊。有些人說不喜歡加入教會,因為需要做很多事情,太煩人了。他們想過容易和簡單的生活,去愛別人和愛仇人是不可思議的。如果我們理解耶穌的話為另一個繁瑣且不能躲避的義務,正如做爸爸、媽媽或老師,這些是我們不能逃避的。

如果我們不把耶穌的話當做是另一個誡命和義務時,那我們該如何理解愛的誡命呢?即彼此相愛,正如我愛了你們。我認為這是基督宗教的核心,因為基督宗教不是另一個道德指引,即一堆條文,儘管是正義和智慧的條文,但基督宗教不能只是這樣而已。不要做這個,禁止墮胎,禁止這樣的行為,你們不能這樣做,你們應該這樣做…如果基督宗教只是另一個道德指引的話,它會失敗的很慘。那麼,我們該如何理解愛的誡命呢?它是引導生命和所有工作的目標,它是天主生命的啟示。天主將自己啟示為愛,天主在耶穌內顯示出自己是愛。我們首先需要去接納,聖若望說:不是我們先愛了天主,而是天主先愛了我們,這就是愛。朋友們,第一個誡命是開放你們的心,像嬰兒一樣什麼也不做,將自己想像為一個隻會允吸媽媽乳房的嬰兒,什麼也不做,只是接納恩寵、食物和滋養。聖保祿也在高漲的情緒中說道:天主已在聖神內愛和充滿了我們。

福音的第二個重點是聖神,聖神像是母親的愛和恩寵,我就是這樣看待聖神的。當我只有17歲的時候,聖神以無條件的恩寵和甜蜜,在沒有請求、妥協、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之下愛了我,只是愛。愛以恩寵的模樣到來,它會融化我們內在的負面和仇恨,它會改變邪惡的模式,融化我們仇恨的欲望。愛會帶來改變,彼此相愛並不是像保證做什麼一樣的誡命,即你們會愛、你們能夠愛、你們可以愛。當我能夠去愛的時候會發生什麼呢?在身體層面會有一種張力的釋放,因為仇恨和憤怒是一種收縮。當我能夠去愛的時候,我會有一種幸福的感覺,仁慈會自然流通,但並不會有像做了某件偉大之事的成就感,或感覺比之前的自己更好。來自聖神的愛是很甜蜜、簡單、安靜和低調的,你們甚至會驚歎自己如何可以去愛某人,或自己可以去寬恕某件事。這份愛不是來自于堅強的承諾和信念。


朋友們,我們可以培養自己的欲望和志向,願你們的祈禱是聖神,請降臨於我身上,帶著仁慈、甜蜜、溫和、善良降臨。聖神請降臨,我需要你。這不是誡命、規矩和功課,它來自於我們需要聖神的覺醒,而祂不會強加於你們。你們意識到自己要活的開心,我們要活的相似天主,如果天主是愛的話,我們怎能醞釀仇恨呢?如果耶穌是愛和寬恕的話,我們想要相似祂,我們想要像祂一樣。這不是另一個誡命、功課、任務和規矩,它很自然的到來,它總有一天會到來,也許不是今天,但它會來。你們會意識到這太美好了,你們會融化在主的愛內,天主的愛會在你們的生命中流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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